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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日本金融業的信用緊縮與政府的因應 |
|---|---|
| 作 者 | 張明寬; | 書刊名 | 國際金融參考資料 |
| 卷 期 | 44 1999.12[民88.12] |
| 頁 次 | 頁250-255 |
| 分類號 | 562.1931 |
| 關鍵詞 | 日本金融業; 信用緊縮; 政府因應;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1998年6月22日金融監督廳(FSA)正式成立,係日本獨立自大藏省的金融檢查及監督部門。職員多半來自大藏省、法務省、通產省及民間會計師籌合計403人;將以處理金融機構不良債權為首要任務。換言之,金融監督廳將全面檢查全國主要銀行、地方銀行等140餘家銀行的資產,其中19家主要銀行為優先(預定8月及9月間)檢查對象,俾正確掌握呆帳之實際現況。而繼1998年6月20日在東京召開之主要國家副財長“亞洲危機會議”中承諾儘早解決銀行呆帳問題後,日本政府於22日決定,在7月上旬敲定成立「接管銀行(Bridge Bank)」承接破產銀行的計畫細節, 而此接管銀行即為存款保險機構成立之子公司過渡銀行,由金融監督廳判定並強制執行。惟此套清理呆帳計畫應採何種形式,仍存諸多疑慮;日本政府能否確實而大刀闊斧地推動此計畫以取信市場,亦有待觀察。另,針對日本政府推出以接管銀行制度為主的金融復甦綜合計畫(Total Plan,請參第260頁),金融監督廳於同(1998)年7月上旬對駐日外商金融機構召開說明會時表示「無意將該制度亦適用於大型銀行」,因為「日本大型銀行並無超額債務,經營狀態亦甚良好」。而在被詢及破產之認定基準以及如何強化檢查及監督辦法時,金融監督廳並未給予明確答覆。海外投資人對於日本大型銀行財務內容的不信任感迄今仍相當強烈,可能此亦為國際市場間「日本加碼」依然存在之原因。市場期待日本政府以採用Bridge Bank此制度為契機,積極推動大型銀行之財務重整及金融體系之安定化。惟儘管其策略已相當重視金融重建之緊迫性,但亟待釐清之課題卻仍多。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