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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論私船船長之警察權=A Study for Captain's Police Powers of Private Vess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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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邱劍中; | 書刊名 | 警學叢刊 |
卷 期 | 30:3=127 1999.11[民88.11] |
頁 次 | 頁205-225 |
分類號 | 585.431 |
關鍵詞 | 船長; 警察權; 公權力; 國家賠償責任; 船員法; Captain; Police power; Public authority; State liability; Seaman's law; Act;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私船船長原非國家依法任用, 且與國家亦不發生公法上之忠誠義務及不定量勤務 關係,卻擁有法規範對於航行期間,維持船舶內部治安之公法處分權限;惟相關法令對於處 分內涵及船長應如何執行該「警察處分」之程序規定則付之闕如。就積極保障人民權益立場 言,該不明確之概括規定不合憲政漸流且國家監督不易,有被濫用之虞;尤其是攸關人民之 基本權利課題,使得「法治行政」止於口號?但就人民權益消極保障立場言,可杜船長以法 無明文,進而坐視船舶內部之治安危害而得消極不作為之口實;故對於填補航行中船舶有關 治安課題之法令及執法人員之空乏,顯有正面積極的意義。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