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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我國國會改革可行方案之研究=A Few Reformational Approaches to Parliament System of R.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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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曲兆祥; | 書刊名 | 行政管理學報 |
卷期 | 2 1999.06[民88.06] |
頁次 | 頁1-17 |
分類號 | 573.65 |
關鍵詞 | 國會改革; 國會體制;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我國自制憲以來,有關國會體制問題即爭論不休。國民大會被視為政權機關,憲法賦予選舉和罷免總統、副總統的職權;也賦予創制和複決中央法律案的職權,但也同時將創制、複決權予以保留。另外又賦予國民大會修憲和決定領土變更案的職權。但修憲後,已取消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副總統之權,僅保留罷免總統、副總統的提案權以及總統、副總統一旦遭立法院彈劾後的去留決定權;另賦予司法、考試及監察三院的人事任命同意權。至此國民大會事實上僅完整擁有修憲權,所謂的政權機關的「政權」內涵已十分模糊,再加上我國近年來國民主權意識高漲,國民大會實已難再以代表人民行使政權自任。因此「廢國大」之議近來一直都被相關各界所討論,即使不廢國大,所謂「防止國大擴權」的主張亦為許多人所認同,這種情勢使國民大會處於十分尷尬的境遇。而在立法院方面情形也不佳,立法院雖被憲法賦予相當之職權,但與一般民主國家相比又似有不足。而在立法效率與立法品質上更走追到國人的詬病,如何使立法院更具效率也成為國會改革問題中的重要議題。此外立法院與國民大會彼此因爭權或鬥氣而形成的衝突更加使原本就已紛擾不堪的問題益加複雜。本文的重心即在討論如何針對前述問題提出可能的改革途徑以使我國國會制度更加完善。本文基本上從憲政理論以及憲政實務兩個面向進行討論,由確立一院制或兩院制入手,以至討論兩院的可能職權及其運作的問題,至於立法院與國民大會內部的運作制度問題則因限於篇幅不列入本文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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