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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我國警察倫理之探索與其實證之研究=An Explore and an Empirical Study on Police Ethics in R.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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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吳國清; | 書刊名 | 中央警察大學學報 |
卷 期 | 34 1999.03[民88.03] |
頁 次 | 頁55-104 |
分類號 | 198.5738 |
關鍵詞 | 警察倫理; 警察行為; 倫理道德; 警察專業化; 警察風紀;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警察倫理一直是國內警察實務與學術單位較為忽略的一環,然現代警察創始者- Peel(英格蘭伯爵,1829)對「專業與專職」警察制度,始終堅持這一理念──「警察組織 如要博得公眾的贊同和認同,那麼就需要有超出一般政府機關與民間組織的高標準警察紀律 要求與廉潔(Discipline and Integrity)特色」。英國警政學者Pike(1985)認為廉潔與誠信道德 (Honesty and Morality)兩者是每一位執法警察的最基本要求與必要條件;同時,警察倫理道 德律的具體條文化與實踐,亦可說是百姓們對於警察單位在高度重視警察專業化(尤指高科 技辦案技巧)之際,也應能相對提升高標準警察行為的另一期許。例如西元1948年的聯合 國共同人權宣言,以及1979年,歐洲理事會共同發表「警察宣言」之警察倫理道德律等產 生。但是警察倫理實施成效程度(如警察風紀案件與類型,執法誠信度,百姓對警察信賴度 等)則是警察專業化工作績效的一個相當重要指標,這一點可由國內警察機關謂其「風紀是 警察的命脈,端正風紀是一項由內而外,自上而下的整體作為。」「優良的風紀,是提升警 察聲譽、形象與工作績效的關鍵性因素。」看出端倪。 有關我國警察倫理道德雖言未如歐美國家那樣有著類似所謂的「人權宣言」或「警察宣 言」,但其五千年中華民族傳統優良之文化──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孟 子等聖聖相傳之大道統,實已成為我國警察倫理思想濫觴。依我國倫理思想史以觀,它早於 西元前二千多年,夏殷時期即有「禮」之倫理思想出現。而後,代代因襲損益與變革,尤其 是春秋戰國時期,更將中國倫理思想推向最高峰。以孔孟學說為主的儒家倫理思想,更已成 為古今中外探索古代倫理思想史之對象。故我國倫理思想之盛,各家學說之備,當為西方國 家所望塵莫及。鑑此,本文乃以我國倫理思想發展作為警察倫理探討主軸,來探索警察道德 倫理與執法倫理的蘊涵。在現今國內社會風氣日益敗壞,倫理道德日漸式微,警察風紀案件 居高不下之際,本文內涵盼能拋磚引玉,喚起警察對警察倫理的重視。 此外,在警察倫理實證研究上,針對國內警察單位就目前警察倫理實踐上作一問卷調查, 經統計分析結果顯示:(1)在主效果與交互效果上,年齡、服務年資、警察工作類別與性質 等對警察倫理表現看法上較有顯著差異,這也顯示它與警察行為一樣(Skolnick, 1996; Neiderhoffer, 1969),兩者同時受到社會化過程(Socialization Process)影響頗大。整體來說,教 育程度來自警校畢業且年齡低、服務年資少之員警較持正面看法,但隨著年齡增長或教育程 度越高者,則越持悲觀看法,外勤比內勤者更能感受警察倫理的重要性,另則在提倡警察機 關應重視警察倫理實踐之態度上,也隨著年齡的增長卻有顯著性的支持與關注。這些事實告 訴我們,警察內在感知與外在行為表現同時受到外在工作環境與組織或團體行為等因素所影 響著,這對於維護社會正義公理與祥和社會職責的警察而言,無疑是一大諷刺,無怪乎警察 學者們直指「警察工作=誘因工作」(梅可望,李湧清等人)。故言年齡、工作類型、性質與 職務等均是影響警察風紀的主因。(2)在反應變數強度排名分析上,分別為呼籲整體警察應 重視警察倫理(最迫切需要),其次是員警個人對警察倫理表現度,再其次是大家覺得單位 主官(管)要求部屬應重視警察倫理的努力程度仍有待加強,排名最後的是大家認為現今警 察機關之警察倫理整體表現不理想。這反應出警察倫理在現今國內警察單位並未受到重視且 未具體實踐之(尤其是道德倫理),不過員警(尤其是服務年資<=20年者)認為自己對於 一個較高標準遵守與要求,比起其他員警表現好得多,此點與英國警政學者Pike(1985)之實 證研究結果是一致的,不過既言員警個人十分重視警察倫理(排名居次),但為何整體表現卻 令人不滿意呢(排名居末)?根據國內實務單位表示,員警「功利與利己主義」式之價值觀, 處處講求個人「利害」關係,正反應在警察工作績效(如民86年8月圍捕白曉燕案敘獎不 公與偽造文書等)與有選擇性的為民服務之上,且此種現象與風氣是全面性的。這種以交換 理論(Exhange theory)為主之行為模式(Homans, 1974; Blau, 1975)正反映出私利價值觀與警察 整體工作績效利益之間存在相衝突;不斷創造個人工作績效(不論是否由不擇手段而得)與 警察整體形象之間存在兩難窘境──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由於員警過度追求工作績效所產生 之此種「警察績效迷思」(Police Performance Myth)的執法作為,其最後結果就如同美國專業 警察制度創始者,August Vollmer (1902-1932)所言的:「警察單位披上『警察專業化』的外 衣,內部卻隱藏著無數的利益衝突與廉潔問題」,促使警察「形象」與「廉潔」兩者在員警 個人過度追求「績效」(重獎與破格升遷之驅使)下,成為犧性品與慣用名詞而已。此外, 單位主官未能重視警察倫理,同時也未將它充分運用於警察實務運作之中,也是導致警察倫 理淪喪主因之一。本研究認為「禮」與「誠」這兩者可能在警察教育與實務上未能真正落實 與考核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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