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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老丙建探討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問題與對策=The Study of Discussing the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Slope Land Use Control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C Type Building Land Permitted in Overt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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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張梅英; 王月娥; | 書刊名 | 臺灣土地金融季刊 |
卷 期 | 35:4=138 1998.12[民87.12] |
頁 次 | 頁29-40 |
分類號 | 554.5 |
關鍵詞 | 老丙建; 山坡地基本資料; 山坡地開發規範; C type buiding land permitted in overtime; Basis assets of slop; Land; The slop land developed guideline;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依現行法令規定山坡地須申請開發許可後,檢附雜項工程完工查驗合格證明文件 ,始得申請變更編定為丙建。惟政府於民國七十九年放寬規定,得以七十二年以前水土保持 機關核發之水土保持證明,申請雜項執照進行整地,再辦理變更編定為丙種建築用地,即俗 稱「老丙建」。經本文探討老丙建與山坡地之開發建築問題,主張應本於保全自然景觀及生 態環境要求,以合理適當利用為山坡地開發管理目標。並建議政府當局儘速建立山坡地基本 資料、環境地質資料庫;訂定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法;編制山坡地開發規範;供業者遵行,避 免破壞自然資源,造成坡地災害,遺禍世代子孫。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