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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可忽略微量放射性廢料之免管制檢測管理措施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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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中文) | 陳勝朗; | 書刊名 | 臺電核能月刊 |
卷期 | 191 1998.11[民87.11] |
頁次 | 頁66-78 |
分類號 | 449.8 |
關鍵詞 | 放射性廢料;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據歐洲核能組織( OECD )的一個除役研究工作小組指出,至 1992 年在 11 個 國家 27 個核設施清理或除役計劃中,在輻射管制區域所產生的金屬、土石、水泥及雜物等 廢料量,有 66.4% 屬可免追蹤管制而廢棄及再回收利用者,僅有 33.6% 屬低放射性廢料, 須處理送至最終處置場貯存。且國際原子能總署在 1996 年技術報告中,對免管制低微放射 性廢料訂出清潔標準。基此,為確保環境輻射安全及減少社會公共成本浪費,原子能委員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經研究特公佈「可忽略微量放射性之固體廢料及廢金屬暫行管制規範」, 以供國內各相關機構或業者遵循。本文主要就該類廢料向主管機關申請豁免管制的檢測管理 措施詳細內容情形提出探討,以作為安全評審參考。另就我國與國際原子能總署對於可免管 制廢料核種之清潔標準限值情形提出比較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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