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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利用需量控制裝置施行負載控制成效實例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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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吳清圳; 翁肇志; | 書刊名 | 儀測技術雜誌 |
卷 期 | 27 1998.10[民87.10] |
頁 次 | 頁29-38 |
分類號 | 448.115 |
關鍵詞 | 電力; 需量控制; 負載管理; Power; Demand control; Load management;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首先介紹需量控制的觀念與必要性。電力用戶如果每15 min的累積用電電力超過與臺電公的契約,則電費會加上違約電費,亦就是有所謂的罰款。電力公司以此始能控制電源設備的浪費。而通常,用電戶負載都有非絕對需要性的可暫停負載,因此如時時刻刻都能追蹤監測負載累加電力,即需量隨時控制非必要性負載,則可降低契約容量。臺電公司可減輕備載容量不足的壓力,而電力用戶亦可享受降低契約容量的降價與可避免罰款的雙重收益。 本文亦舉某公司規劃時的例如所需投資預算等過程,結果該公司由往年夏期差不多會因為超載約30%,而每年被罰約新臺幣50萬圓的狀態,經改善之後契約容量可降低約10%,則由約1,000 kVA可降至900 kVA。 該公司投資(預算)新臺幣38萬圓,每年免罰約50萬圓,則夏期約半年就可回收投資額。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