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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從刑事政策觀點論治亂世用重典=A Study on Severe Punishment Employed in Troubled Time-through the Criminal Poli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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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許福生; | 書刊名 | 警學叢刊 |
卷 期 | 28:5=117 1998.03[民87.03] |
頁 次 | 頁171-199 |
分類號 | 575.8 |
關鍵詞 | 兩極化刑事政策; 治亂世用重典; 假釋; 連續犯;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近來由於重大刑案接二連三地發生,且治安單位尚未能即時偵破,經由媒體的不 斷報導,造成民眾普遍認為現行治安已惡化到極點,懼怕犯罪,甚至走上街頭,要求政府為 此事情負責。政府為了因應人民對社會治安的期望,已著手修政通過提高假釋門檻,以及修 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大幅提高刑責及施以強制工作,以其達到「治亂世用重典」,而改 善治安。 一般所言的「治亂世用重典」,其刑罰的理論基礎乃是在於一般預防思想,乃想藉者刑 罰的嚴厲性來達到一般威嚇社會大眾的效果,使之不敢犯罪。「治亂世用重典」,常導因於執 法能力不足,無法有效抗制犯罪,造成民眾普遍懼怕犯罪。政府只能在短時間內提出「用重 典」的立法措施,以回應人民對社會治安的期望。 然而在犯罪的抗制對策上,卻不可過度地迷信一般預防效果,刑罰超載的威嚇(即重罪 重罰,相對地輕罪亦可重罰),不只不能培養國民法倫理意識,且會促使犯罪者畏懼嚴刑而 不得不事前計劃周詳,增加刑事偵查的困難,降低破案率。甚且促使犯罪者一不作二不休, 趕盡殺絕。因此嚴重破壞罪責的嚴厲刑罰,不但沒有刑事政策上的效果,反而適得其反。 因此,本文針對目前我國的暴力犯罪情勢,參照諸外國目前重大犯罪情勢及其法律措施,分 別就社會層面而言、就民眾感受層面而言、就政治層面而言、以及就成本效率層面而言,主 張目前的抗制對策應採取兩極化刑事政策。亦即是對於暴力犯罪及累犯,採取嚴格之對策, 加重處罰;相對地對於輕微犯罪及某種程度有改善可能性者,採取寬鬆之對策,減輕處罰, 甚至擴大轉向處分,而非全然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立法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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