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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緊追權執行程序的要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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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宗吉; |
期刊 | 海軍學術月刊 |
出版日期 | 19971100 |
卷期 | 31:11 1997.11[民86.11] |
頁次 | 頁27-39 |
分類號 | 579.14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緊追權執行程序; |
中文摘要 | 一、緊追權是為「公海自由」原則的例外,其法理如今已具體形成成文國際法上 的規則。迄今其理論與實踐均已超越了傳統領海主權的觀念,以及以船舶為主體的限制。 整個程序規定,反映出國際法上主權絕對、公海自由與執法程序三大原則的衡平與交錯。 二、1958年公海公約起擴充緊追權的適用對象。船舶使用所屬的子船從事違法行為,或與 其他船隻合作共同犯罪,只要有任其一於沿岸國海域內行違法之實者,其餘與之共同合作 之違法船舶都可成為緊追的對象。 三、由現行國際間的實踐經驗以及各國法院的判例和解釋來分析緊追程序的要件,有助於 我們正確地行使緊追權。 四、從緊追槽的演進過程,可知國際海洋法對於緊追權的制訂,是隨著海域主張的演進與 船舶裝備、航海科技的進步而發展。沿岸國擴海洋管轄範圍以及緊追技術的提昇,都將影 響到未來緊追權在公約上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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