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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戰時日本對東北煤業的統制 |
|---|---|
| 作 者 | 陳慈玉; | 書刊名 | 中華軍史學會會刊 |
| 卷 期 | 3(下) 民86.12 |
| 頁 次 | 頁657+659-687 |
| 分類號 | 456 |
| 關鍵詞 | 日本; 東北; 煤業; 中日戰爭;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日俄戰爭的勝利使日本取得東北的利權。日本於是組織「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滿鐵)來開發東北的豐富資源,鐵路和礦業是滿鐵的兩大投資部門,礦業的重心即為撫順煤礦。九一八事變後,「滿洲國」成立,日本加強對東北經濟統制;到七七事變後,更以兩個「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畫」來開發東北資源和發展重工業。而煤炭則是當時發展重工業最重要的燃料資源,因此除了滿鐵系統的撫順煤礦,「滿洲國」配合日本關東軍的旨意,另外成立「滿洲炭礦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滿炭)來統制其他煤礦。滿鐵和滿炭所統制下的煤炭生產雖然沒有達到五年計畫的預期目標,但其成果卻較其他部門為佳。引人注目的是戰爭期間東北當地因工業化而對煤炭的需求劇增,能輸出到日本的卻銳減,此現象意味著日本對東北的期待自戰前的燃料資源的補給,轉變為戰時的要求當地工業產品的自給自足乃至回流母國。亦即七七事變以後的中日戰爭期間,在「日本帝國」的殖民地配置圖中,明顯地刻劃出「工業滿洲」和「農業台灣」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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