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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香港「基本法」解釋權之探討=An Analysis of the Right to Interpret the“Basic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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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張虎; | 書刊名 | 中國大陸研究 |
卷 期 | 40:12 1997.12[民86.12] |
頁 次 | 頁4-16 |
分類號 | 575.8281 |
關鍵詞 | 基本法; 立法解釋; 司法解釋; 行政解釋; 司法審查; 自治範圍; 自行解釋;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中共已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收回香港的「主權」,因此,自即日起,香港 「基本法」已正式生效。換言之,自即日起,香港的一切法律不得與「基本法」相牴觸,否 則無效。由於「基本法」的條文是屬於原則性的籠統規定,因此,如何解釋「基本法」,關 乎港人利益至為重大。為探討「基本法」的解釋問題,本文將首先說明中共關於法律解釋的 認知,其次是關於中共和香港法制的比較,最後是關於「基本法」解釋權的探討和對未來香 港的影響。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