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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兩稅合一制度之國際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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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凌忠嫄; | 書刊名 | 財稅研究 |
卷 期 | 29:6 1997.11[民86.11] |
頁 次 | 頁8-23 |
分類號 | 567.21 |
關鍵詞 | 兩稅合一制度;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世界各國所採行之所得稅制,可以劃分為兩大類,即兩稅併課制及兩稅合一制, 我國現行所採行者為兩稅併課制,亦即公司於繳納所得稅後,其稅後盈餘分配予股東時,股 東需就該盈餘所得稅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兩稅併課制造遭爭議之處為股利所得之重複課 稅、扭曲企業財源之篿措方式及公司藉保留盈餘規避稅負等,針對上述缺失,若干國家遂採 行兩稅合一制度以解決上述問題。日前採行兩稅合一制度之國家,各洲皆有之,包括多數歐 洲國家、亞洲之新加坡、馬來西亞、美洲之加拿大及大洋洲之澳洲、紐西蘭等國。 國家賦稅政策在國家整體發展中,可以發揮主導性與多元化之功能,為期建立一個公平 合理之課稅環境,財政部於去(八十五)年即針對現行兩稅併課制度之缺失,著手進行兩稅 合一制度之可行性研究。各國所實施之兩稅合一制度,因其背景之差異,所採行之方式亦有 別.本文即針對各國所實施之兩稅合一制度作一簡要介紹,期使讚者對於兩稅合一制度有一 基本暸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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