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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美國專利法之「實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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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羅炳榮; | 書刊名 | 工業財產權與標準 |
卷 期 | 36 1996.03[民85.03] |
頁 次 | 頁40-49 |
分類號 | 440.652 |
關鍵詞 | 美國; 專利法;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所謂「案獄小說」專指斷案折獄的故事。我國案獄小說產生於晉,成熟於唐,至宋代形成文言與白話兩派,歷經宋元明三代的長久發展,而於清代達到高峰。清代的案獄小說,不論於形制風格與內涵,都表現越前代的發展。如藍鼎元的《藍公案》,有助於了解清代地方政治社會實情;作者尚待考的《林公案》,據真人真事,對於研究清代漕運以及安清幫會的研究,甚有參考價值。 法律與社會乃是互動的關係。從法律實施的概況,可以瞭解社會的情況。清代幾乎各級職官皆可當法官。由於一般民眾害怕訴訟,州縣幟又不知法律、幕友、胥吏的武文弄墨,訟師的包攬詞訟,常會使得一個刑案的情節發展成為撲朔迷離,曲折生動,以至於造成昏官冤判、貪官受賄、清官昭雪的種種現象。從案獄小說可以看出清代的法官如何地辦案以及清代的訟師是如何地影響司法的運作。 大作為。上六處屯難之極,屯不可救,不知權變,只能徒自傷悲,戒人宜乘時,與時偕行,不與時偕極。 本文嘗試從卦爻之象、理、數,詳詳細細思索,先象數後義理,作為平日讀易的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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