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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警學叢刊
28:3=115 1997.11[民86.11]
頁273-283
地方制度;地方自治
>
警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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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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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出書目
題 名
警察官使用武器之要件及界限=A Study on the use of Police Arm
作 者
曹顧齡
;
洪秀美
;
書刊名
警學叢刊
卷 期
28:3=115 1997.11[民86.11]
頁 次
頁273-283
分類號
575.81
關鍵詞
警械使用
;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
語 文
中文(Chinese)
中文摘要
本文係就日本警察官職務執行法第七條,警察官在何種情況、界限內得使用手槍 、特種槍械、警棒、警杖、催淚瓦斯等武器,及依本條武器使用之法律效果予以說明,其內 容可供我國警械使用條例日後修法之借鏡。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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