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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實施方式及職災醫療書單發放方式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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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劉紹興; 陳永煌; 陳一中; 吳聰能; | 書刊名 | 中華職業醫學雜誌 |
卷 期 | 4:4 1997.10[民86.10] |
頁 次 | 頁199-212 |
分類號 | 412.531 |
關鍵詞 | 勞工保險; 職業病; 健康檢查; 職災醫療書單;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1.勞工保險預防職病健康檢查辦法「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此辦法 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之一規定訂定之辦法,由勞保局就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之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種類 (包含高溫作業、噪音作業、游離輻射作業、異常氣壓作業、鉛作業 ……等 23 種中選定某些作業類別勞工,實施免費健康檢查。八十六年度已選定噪音作業、 異常氣壓作業、鉛作業、四氯乙烷、苯作業……等 12 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種類之勞工為受 檢對象,符合上述作業且加保滿一年之投保單位,勞保局主動寄發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申請書,投保單位可向勞保局申請,符合規定者,勞保局會通知投保單位及核發證明單交由 勞工於規定時間內前往特約醫院受檢 (流程如圖 1)。 本研究欲探討執行率偏低之原因及改 進方法。2.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及住院申請書 (職災醫療書單 ) 之發放因全民健 保實施,勞保局自民國 84 年起,勞工如因職業傷害 (如作業過程發生事故,造成傷害,上 下班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等 ) 及職業病,至醫院就診可免部分負擔。 (一 ) 門 診部分,勞工可向投保單位取得勞工保險傷病門診就診單至醫院就診。(二 ) 住院部分,勞 工向雇主取得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申請免除部分負擔。目前因部分勞工反應,雇 主拒絕發放此申請單,因此勞工也可向勞保局申請取得診療單。但勞保局並未同意職業病醫 師可發放此診療單 (流程如圖 2)。 本研究欲探討職災醫療書單使用率偏低之原因及改進之 道。上述二項辦法,目前執行率及使用率偏低,因此本會針對此措施,進行實地訪問、問卷 調查及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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