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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挪用虧空工會經費的法律與行政責任=Legal and Admimistriv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Embezzxlement of Labor Union Fu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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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楊通軒; | 書刊名 | 勞工研究 |
卷 期 | 127 1997.04[民86.04] |
頁 次 | 頁30-54 |
分類號 | 556.7 |
關鍵詞 | 挪用; 虧空; 工會經費; 法律責任; 工會;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工會經費之多寡,牽及工會能否健全運作,以發揮其經濟的、社會的功能。而我 國除職業工會財務較為豐裕外,產業工會大多瀛弱。然近來卻有發生工會幹部或會務人員侵 佔、詐欺工會經費之情況,其法律責任如何,即為本文探討之所在。文中首先說明工會為一 公益社團法人,且在一定限度內得以營業。其次說明其內部機關之權限及責任,兼論及工會 會務工作人員之資格與限制。再其次說明工會經費之來源、得運用之人員,以及其監督。最 後說明相關人員違法使用工會經費之法律責任,除工會章程得自行訂定處罰方式外,在民事 上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刑事上構成業侵占罪與詐欺罪之併合犯,在行政責任上並得處予罰鍰 、罷免、記過。期盼藉由本文之說明,令工會幹部及會務人員了然其對工會義務之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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