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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考察韓國、日本兵役制度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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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中文) | 陳定中; | 書刊名 | 役政特刊 |
卷期 | 7 1997.03[民86.03] |
頁次 | 頁3-39 |
分類號 | 591.69 |
關鍵詞 | 韓國; 日本; 兵役制度;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韓國與日本為遠東兩大頗具軍事與經濟潛力之國家,就兵役制度而言,雖然前者採徵兵制,後者為募兵制,彼此恰恰相反,但未來走向均有趨往徵兵制之可能。韓國兵役制度雖採徵兵制與我國相同,但自一九四八年立國以來,其兵役機構之隸屬變更多達十四次,目前兵務 (役 ) 行政悉由兵務廳系統負責執行; 除兵務廳外,國防部並設動員局,負責兵役動員之政策計劃與執行管制,該局轄動員企劃、人力動員、物資動員、預備軍制度及非常企劃等機構。依據鄉土預備軍設置法,於全國普設鄉土預備軍,構成全民防衛及與民防結合為一體,此點可為我國兵役制度之重要借鏡。又該國兵役法中對「公益事業」、「戰鬥警察」、「專門研究及產業技能要員」、「國際合作」及「藝術、體育」等之平時代服兵役均有明文規定,且有嚴格之限制;對義務役之出國管制尤為嚴格,其國民愛國心強,逃避兵役者為數極微。日本於第二世界大戰後,原有徵兵制度崩潰瓦解,在新憲法下逐漸建立目前之自衛隊募兵制度,三軍自衛隊現役總兵力達二十七萬人。近年鑒於事實需要,已草擬完成新制後備役計劃,增列一萬五千人為立即動員部隊要員,將原有之四萬六千人後備役員額轉編為一般動員部隊要員,此一新制度年內通過立法後遂可實施。由於遠東情勢之需要及多年來美國在日本軍事承擔之沈重,雖然美、日安保條約繼續有效,但內外局勢均使日本朝向重整軍備之方向邁進。更由於募兵制遭遇重重困難,故日本一旦修憲,再度恢復徵兵制亦不無可能。韓、日兩國與我國為近鄰,就遠東安全言更有唇齒存亡之感。美、日或美、韓均有雙邊安保或共同防禦條約,兩國均駐有美軍,我國在戰略地位上居東亞之中央要衝,韓、日兩國之兵役制度不但為其國防建軍之骨幹,更為東北地區之安全保障,該兩國與我國之關係既深且鉅,彼此切磋琢磨、擷精取華,甚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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