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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英國的發展管制制度 |
|---|---|
| 作 者 | 陳麗紅; | 書刊名 | 研考雙月刊 |
| 卷 期 | 20:5=195 1996.10[民85.10] |
| 頁 次 | 頁41-48 |
| 專 輯 | 都市成長管理 |
| 分類號 | 554.941 |
| 關鍵詞 | 規劃許可; 單一發展計畫; 結構計畫; 地方計畫; 個案審查; Planning permission; Unitary development plan; Structure plan; Local plan; Merit case by case;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英國自1947年城鄉計畫法修訂後,採規劃許可的方式,要求所有的開發 行為都須事先申請許可後,才能開發。政府對於每件開發案都採個案審查(merit case by case)方式處理,為了使開發案件公平、合理並顧及民眾權益,尚有一些配 合措施,使制度運作更為完善,如申訴、徵收與補償、協議、監督及民眾參與等。 整體而言,英國的規劃許可制雖難免會造成開發時間上的延遲,但由於整體制度 設計完善,對都市發展及控制有很大的幫助。 反觀臺灣由於管制方式的僵硬及缺乏公平的考量,土地成為致富的工具,發展管 制受到不當的扭曲,期藉由英國發展管制制度了解其優缺點,作為我國修法時之 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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