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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論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的共通意志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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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振彰; |
期刊 | 海軍軍官學校學報 |
出版日期 | 19941200 |
卷期 | 4 1994.12[民83.12] |
頁次 | 頁205-213 |
分類號 | 146.42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共通意志; 盧梭; |
中文摘要 | 盧梭是十八世紀法國的偉大思想家,他本著高貴情操與宏偉理念,因而蘊育了匡 時濟世的傑出政治思想。 他深切體認一個美好的國家社會,應該是個有尊嚴,有秩序、有道德、有品質、有水準 、有理想的「共通意志」社會。 共通意志完全在謀求全體的利益,它是居於人民與政府之間的東西,它產生於人民全體 的至善公意。 由社會契約所產生的政治體,是具有生命與意志的有機體,其本身自己的意志,即是盧 梭所謂的共通意志。 共通意志的構成條件為:ヾ出自全體國民ゝ以全體為對象ゞ以共同利益為目的。 盧梭所謂共通意志並非就是一般所謂的全民意志,兩者是有很大差別的。 從主權的幾個特性:ヾ至高無上ゝ不能轉讓ゞ不可分割々不會錯誤,便可以進一步瞭解 共通意志之內含。 共通意志說仍有許多值得商榷、檢討、批判、改進之處,並非無懈可擊,完全無缺。但 對世人卻有極大的貢獻與無比深遠的影響。 蓋它可評為近代政治理論之第一代表和政治思想史上一枝獨秀之奇葩,直至今天仍然發 射萬丈的光芒,而深切地影響世界人類的政治思想、制度、理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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