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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卡納普的後設邏輯理論之研究 |
|---|---|
| 作 者 | 鄺芷人; | 書刊名 | 東海學報 |
| 卷 期 | 34 1993.06[民82.06] |
| 頁 次 | 頁141-162 |
| 分類號 | 147.78 |
| 關鍵詞 | 卡納普; 後設; 邏輯理論;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當代的形式邏輯理論,因不同的哲學觀點而出現不同的學派,約定主義便是其 中之一,它的主要代表人物為卡納普。卡氏致力於建立邏輯語法學及邏輯語意學, 並對形式化及完全形式提出具體方法,因而對二十世紀的邏輯學之貢 獻是顯著的。 本文對卡氏的邏輯理論之研究是從下述兩方面進行的: (1)就理論重建方面說:卡納著的邏輯論著內容豊富,概念複雜。為了整理和解釋 這樣繁雜的理論,本文擬從下列三方面著手: (a)邏輯語法學之理論,這是以其大著『邏輯語法學』一書為根據。 (b)邏輯語意學,以『語意學引論』及『意義與必然』二書為本。 (c)形式化與解釋理論,這是關於邏輯語法與邏輯語意之間的關係理論,以他 的『邏輯的形式化』一書為根據。 (2)就理論的檢討方面說:卡納普的邏輯理論是建基他所謂的容忍原則或約定原則 之上。在語意學上,這些原則乃語意規則。針對卡氏的約定原則,本文指出邏 輯系統是有其先驗性及合理化基礎的。在解釋理論上,卡氏所謂非常態之解釋 其實乃指違背排中律及矛盾律之解釋而言,而言些規律一向被視為思想律。邏 輯系統不可違背思想律,便是它的先驗性之表現。由此可見,卡氏只從語法及 語意規則來說明形式邏輯之性質,確有其不足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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