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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當代美國選民登記法對其大選投票率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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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國璋; |
期刊 | 美國月刊 |
出版日期 | 19930500 |
卷期 | 8:5=85 1993.05[民82.05] |
頁次 | 頁4-30 |
分類號 | 574.523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大選; 投票率; 美國; 登記法; 選民; |
中文摘要 | 雖然美國公民的政治文化有利於其政治參與,但其投票率卻低於當代民主國家的 平均百分之八十甚多。此乃因為美國獨特的由公民個人負責自願登記為選民的制度,增加了 其公民參與投票的負擔,阻礙了其行使投票權的結果。 自一九六五年以來,美國各州的選民登記法已大為改革開放,然而其當前的各種登記要件是 否仍構成阻礙其公民參與投票的權利呢?而此種登記法的各項規定,其個別對投票率的影響 之程度如何?筆者用跨國比較的統計資料,和美國普查局於去年十一月大選後調查的選民資 料,予以比較、分析、求證後,予以解答。 選民登記法的各項規定,影響投票率最大者在南方各州。登記截止的日期愈遠離投票日,及 對棄權者自選民名冊中除名的懲罰制兩項通則性的規定,是最為阻礙公民登記並投票的主要 變數。若將這些選民登記法中阻礙登記的要件予以全面改革開放,則會增加百分之八的公民 投票率。依本文或然極限分析的結果,若將投票率提升百分之八,則必須採行在投票當日辦 理公民登記,廢止對棄權投票者的除名制,並在全國推行夜晚及週六開放選民登記,以及在 每週正常上班時間辦理選民登記。因此,筆者依據國情之接近程度,建議美國宜取法加拿大 由政府及兩黨於每次大選前負責編列選民名冊的制度。(本文為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日中研 院歐美所「歐美選舉及其制度」研討會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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