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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皮革、染整、電鍍等工業水污染防治 |
|---|---|
| 編 次 | 1 |
| 作 者 | 吳興渝; 王宏敏; | 書刊名 | 工業污染防治 |
| 卷 期 | 5 1983.01[民72.01] |
| 頁 次 | 頁48-61 |
| 分類號 | 445.2598 |
| 關鍵詞 | 工業水污染; 皮革; 染整; 電鍍;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1.英國沃森.郝克斯萊(Watson Hawksley)顧問工程公司受經濟部工業汚染防治技術輔導小組之委託,研提本篇報告以討論關於臺灣地區皮革、染整、電鍍等工業的廢水汚染防治問題,其資料則依據1982年4月該公司所派遣之專家實際考察收集而得。 2.報告中主要在於討論如何使廢水排放量與汚染負荷減至最小(Minimization),及放流水的性質,工廠的排放系統,廢水處理,以迄廢汚泥的處置建議。 3.報告中所建議的處理程度,係分別適合排放於不同的承受水體: (1)承受水體為衛生下水道及工業區綜合廢水處理廠。 (2)承受水體為適用於現行省市工廠放流水標準。 (3)承受水體為適用於未來較嚴格的放流水標準。 4.對於皮革及染整工業廢水的處理,包括物理,化學及生物等方法流程,以廢水之種類、汚染度、最後放流水所要求的水質以決定所須處理方法,其中用生物處理法是被推薦的,有關以活性汚泥處理系統(傳統法及延長曝氣法)及以旋轉生物接觸處理系統之細節均已予考慮,廢汚泥用濃縮,適當的消化、貯存及在乾燥床或以機械脫水法亦已充分考慮。 5.先以傳統的化學處理法處理,汚泥再用乾燥床或機械法脫水,為控制大部分電鍍廠汚染最經濟、實際的方法,但購置此套設備的設備費恐非為大多數小電鍍工廠所能負擔,因此有關減低處理成本的方法均予討論,同時大廠有興趣之特殊處理及金屬回收方法亦予敘述藉供參考。 6.本報告特別重視之處如下: (1)製革業硫化物廢液之處理。 (2)活性汚泥法處理廠曝氣系統之抉擇及其原理等參考數據。 7.結論建議: (1)訂定放流水標準中硫化物的放流標準。 (2)經由檢討現行放流水標準COD之重要性(卽COD與BOD之比),以確認標準的一致性。 (3)重新評估現行放流水標準中大腸桿菌項目的重要性。 (4)為安全處置工廠之廢汚泥應建立其處理準則及管制辦法,尤其是對具有毒性之汚泥。 8.本報告所討論處理程序設計之參數、及單元處理規模與其廢水平均汚染度及處理效能等係基於經驗之判斷,總之這項資料為初步設計提供一項合理之基礎。必須強調的是因特殊廢水水質的多異性,其處理程序設計之參數及單元處理規模可能要加以局部修正才適合。因此在進行廢水處理廠細節設計前有關其廢水水量及水質分析非常重要,取樣應在工廠生產作業情況下間隔取之以求取水質組成與流量比率,當然如能預做實驗室之廢水模擬處理效能研究將更有助益,特別是應用在那些作業廢水汚染度及處理效能變異大的染整工業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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