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題 名 | 論行政不作為之裁量--以臺高院112上國更一字1號民事判決為例 |
---|---|
作 者 | 劉士衽; | 書刊名 | 中央警察大學學報 |
卷 期 | 61 2024.07[民113.07] |
頁 次 | 頁1-31 |
分類號 | 588.13 |
關鍵詞 | 行政不作為; 作為義務; 不確定法律概念; 行政裁量; 即時強制; 公法上請求權; 裁量權收縮論; 裁量權消極的濫用論; 作為義務論; 行政指導;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虎頭蜂殺人,孰令致之。報載一位婦人遭虎頭蜂狂螫致死,其子李男認定慘案發生,應歸咎宜蘭縣政府人員怠忽職守,因此憤而向宜蘭縣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一、二審均敗訴,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認定縣政府怠於履行職務義務。本文觀察分析本件歷審判決,發現影響此國家賠償責任成立之關鍵在於行政裁量空間之認定,為以宏觀視野分析此一議題,從比較法之角度,爬梳日本法制對危險防止責任要件之探討及作為義務違反之理論。最後,本文支持本件更一審判決充分保護第三人的利益之核心思想,主張行政機關因應風險,應有變通之作為,縱使作為防止危險之蓋然性不高,或僅有行政指導之選項,仍應試之,以踐行憲法國家保護義務,而日本司法實務所採的裁量權消極的濫用論可作為我國不作為國賠責任之歸責標準。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