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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月旦裁判時報
69 2018.03[民107.03]
頁50-55
公共衛生
>
醫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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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醫療案件應適用不純正不作為過失犯構成要件--最高法院105年度臺上字第182號刑事判決
作者
鄭逸哲
;
鄭逸
;
書刊名
月旦裁判時報
卷期
69 2018.03[民107.03]
頁次
頁50-55
分類號
412.21
關鍵詞
醫療案件
;
不純正不作為過失犯
;
醫療義務浮動性
;
結果客觀不可避免性
;
謙抑性原則
;
語文
中文(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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