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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進步性判斷方式及論理之探討--以發明專利進步性審查基準修訂為例=A Study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Inventive Step and Reasoning--Focusing on Amendment of Patent Examination Guideline for Inventive Step |
|---|---|
| 作 者 | 莊智惠; | 書刊名 | 智慧財產權月刊 |
| 卷 期 | 225 2017.09[民106.09] |
| 頁 次 | 頁6-23 |
| 專 輯 | 「新修訂專利基準之進步性、更正、優惠期相關議題探討」專輯 |
| 分類號 | 440.6 |
| 關鍵詞 | 進步性; 進步性之判斷方式; 否定進步性之因素; 肯定進步性之因素; 簡單變更; 單純拼湊; 反向教示; 輔助性判斷因素;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我國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 TIPO)於本( 2017)年 7月 1日修訂施行之進步性審查基準 1(以下簡稱修正基準),主要內容係調整基準部分章節之架構並予以整併,另新增如何建立不具進步性之論理,即以綜合考量「否定進步性之因素」及「肯定進步性之因素」之方式,來建立是否不具進步性之結論。本文以進步性之判斷方式為主軸,簡介歐、美、日專利局基準 2與 TIPO修正基準規範之內容,並嘗試探討其異同點,期望外界有進一步的迴響,以作為後續之探討與改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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