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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把大法官帶進教室--學生的言論自由在校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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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佳範; |
期刊 | 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 |
出版日期 | 20051100 |
卷期 | 8 民94.11 |
頁次 | 頁115-135 |
分類號 | 581.2323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大法官會議解釋文; 言論自由; 人權法治教育; 學生權利; |
中文摘要 | 把大法官帶進教室,意味著學生並非進入校園,即不受憲法的保障;在校園 裡傳統的倫理關係中,不僅使學生的人格平等地位受到貶抑,其能彰顯人格主體 地位之言論自由,更是受到嚴重的壓制;近代憲政主義在我國的落實,必須將其 重要之精神帶進校園,大法官的解釋文所架構出的人權保障的原理與原則,更應 作為學校的權力行使與學生人權的保障之分際,提供其實踐之依據。本文將先就 打破特別權力關係而使憲法得以入校園之法理說明,再進而整理與言論自由保障 有關之解釋文,解析大法官有關言論自由保障之原則,最後將這些原則應用於校 園的情境問題,希望校園裡學生的言論自由能被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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