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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臺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
16 2015.06[民104.06]
頁23-35
土地問題
>
土地法規
相關文獻
基地˙房屋之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104條
基地.房屋之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104條
共有人優先承購權與基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競合
所有權行使與權利濫用--以土地受讓人受讓前知悉房屋存在嗣後訴請拆屋還地的問題為例
論基地優先購買權之要件及相關問題
以同一條件行使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103年度臺上字第1481號民事判決評析
以一件祭祀公業土地判決為中心探討優先購買權相關問題
基地所有人於地上權人或典權人將房屋與權源出賣時之先買權--以該先買權之有無及客體為中心
以「建築物存在」作為基地地上權人、承租人先買權要件的探討
「房隨地走,地隨房走」立法制度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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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基地.房屋之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104條
編 次
上
作 者
陳立夫
;
書刊名
臺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
卷 期
16 2015.06[民104.06]
頁 次
頁23-35
專 輯
土地法重要條文釋義(九)
分類號
554.1
關鍵詞
基地
;
房屋
;
優先購買權
;
出賣通知
;
地上權
;
典權
;
租賃關係
;
土地法第104條
;
語 文
中文(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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