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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大專體育教師對道德教育應有的認識 |
|---|---|
| 作 者 | 王志達; | 書刊名 | 休閒保健期刊 |
| 卷 期 | 7 2012.06[民101.06] |
| 頁 次 | 頁101-110 |
| 分類號 | 525.5 |
| 關鍵詞 | 道德教育; 大專; 體育教師;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道德教育,在廣義而言,是指個人不能偏離價值、生命、人權、法治、民主以及公民資質教育等原則與精神下,去從事做人做事的行為準則;而狹義而言,是指個人的行為具有知善(認知)、好善(情感)、行善(行動)的基本知能,去表現出個人的行為準則。而大專體育教師對大學生而言,具有1.體育教學的任教者。2.體育學術研究者。3.服務學習的輔導者等三種任務。因此,大專體育教師對道德教育之應有的認識,包括:1.大專體育教師在道德教育是輔導者。2.需先確定大學生的核心價值。3.可透過6E來實施體育教學4.可組學習社群以促進專業的成長。5.體育課程中的6E內容。6.以身作者努力實等六項的應有之體認。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