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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特別檢察官署的法定機關化及其興廢浪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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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呂丁旺; | 書刊名 | 國會月刊 |
卷 期 | 42:8=496 2014.08[民103.08] |
頁 次 | 頁10-37 |
分類號 | 589.5 |
關鍵詞 | 特別檢察官; 特別偵查組; 檢察權; 檢察總長;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在刑事司法體系中,大陸法系之法、義等國恆以檢察官署配置於法院,二者 同其土地管轄與事物管轄(審級管轄),檢察權與審判權共同成為司法權的內部 分工,苟無特別法院之設,自不容特別檢察官署之存在。英美法系之美國,檢察 官署與法院兩分,各歸行政權與司法權,僅有土地管轄之配置,檢察官署常受總 統及司法部長之干預,遇有高官厚爵之犯罪,不得不賦予特別檢察官獨立調查。 不論何者,特別檢察官署之設置均變異了固有的刑事司法程序,其法定機關化 的抉擇,在在涉及憲法權力分立、法律權力分工、檢察權司法屬性、審級組織法 理、比例原則的思辨與爭議,也推升了近百年來構造特別檢察官署的錘擺與興廢 浪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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