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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法律行為之特徵性債務與關係最切之法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二年度勞訴字第五五號判決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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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吳光平; | 書刊名 | 月旦法學 |
卷 期 | 235 2014.12[民103.12] |
頁 次 | 頁257-270 |
分類號 | 556.41 |
關鍵詞 | 特徵性債務; 關係最切之法律;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二十條第三項; 勞動契約; 法理; 勞工慣常工作地;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二年度勞訴字第五十五號判決為新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施行後,少數涉及第二十條第三項特徵性履行理論之判決,本件判決則依第二十條第三項推定我國法為關係最切之法律,然本件之涉外勞動契約為不宜適用特徵性履行理論之契約類型,此顯示出實務對特徵性履行理論之不熟悉。本文乃就特徵性履行理論之解釋與適用問題,分析與探討,並歸納若干契約類型之特徵性債務,以供法院將來處理涉外契約案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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