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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論不法利得的追繳與加重裁處罰鍰之關係--評析《和平電廠超額使用生煤案》之相關判決與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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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中文) | 李建良; | 書刊名 | 月旦法學 |
卷期 | 235 2014.12[民103.12] |
頁次 | 頁93-121 |
分類號 | 588.13 |
關鍵詞 | 罰鍰; 不法利得; 預防原則; 環境影響評估; 空氣污染防制;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罰鍰,作為行政處罰手段,能否發揮規範功能,端視其額度是否允當而產生警戒的心理強制。罰鍰之科處若小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不法利得,難免減損罰鍰之威嚇作用。如何追繳不法利得?其與罰鍰額度設定之關係為何?爰為罰鍰法制建構與實踐的重要課題與難題。本文以實務上爭議多時的「和平電廠超額使用生煤案」為例,探討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二項之解釋適用問題,俾能提供法制研修與實務運作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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