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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宋畫款識型態探考=Investigation into Inscriptions on Song Dynasty Paintings |
|---|---|
| 作 者 | 王耀庭; | 書刊名 | 故宮學術季刊 |
| 卷 期 | 31:4 2014.06[民103.06] |
| 頁 次 | 頁47-119 |
| 分類號 | 944.8 |
| 關鍵詞 | 宋代; 款識; 宮廷畫家; 姓大名小; 署款格式; Song Dynasty; Inscription; Court painters; Bigger surnames and smaller given names; Inscription format;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一件書畫名品,總以水準高,款識佳,流傳有緒為完美。任何一件書畫,書 畫上的自我署款,有其啟發關鍵性的證明作用。宋代「款識」書寫格式,應是遵循唐宋習見的「書儀」,署姓連名時,姓大名小,且姓、名間空隔大半字,以姓為尊是對自身家族姓氏的恭敬,以名為卑,字小以示謙讓。宮廷的體制下運作,尤其有共同的遵循的則例。承皇命,進御時自表身份,必然遵循「公文書」格式的定制。畫家進御,通常以「臣」自稱。宋畫署款格式,「臣字款」的大小空格書寫形式,大都一體遵守。相對地,非「臣字款」,大小空格之遵守,北宋相同之例,大於相異。南宋則是兩種形態皆有,且越晚期,越失「姓大名小」之例,惟遵守格式者,人數還是較多。本文所討論「宋畫款識型態」,「識款」,以今日存世所見宋畫,所舉諸例,「有款」而認定此畫之歸屬,畢竟是最為基本。畫之風格題材,五花八門,有其個體風格之差異,無總體之依歸,「款識」反而相對地單純。本文所舉之宋人署款格式,雖非為絕對性,然當其有違慣例,隨信隨疑,旁徵再引,當不失為探討宋畫之一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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