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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民眾對於同性戀的認知與接受程度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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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王素真; 陳住銘; 洪耀釧; | 書刊名 | 工程科技與教育學刊 |
卷 期 | 11:1 2014.03[民103.03] |
頁 次 | 頁30-42 |
分類號 | 544.71 |
關鍵詞 | 同性戀; 認知程度; 接受程度;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探討現代資訊發達的社會中,民眾對於同性戀的觀感及接受程度,並針對同性戀之議題提供更多元且客觀的觀點。目的:調查同性戀的認知程度與接受程度,以釐清民眾對於同性戀的意涵與其社會觀感。方法:以台南市21至60歲民眾為研究對象。採用立意抽樣,利用結構式問卷進行調查。結果:1.本研究男性及女性受訪者人數比例相當,年齡分佈以青壯年居多,學歷大多為大專程度以上。接觸同性戀訊息的管道以電影、廣播或電視節目居多,接觸的同性戀對象大多是朋友身份。2.多數受訪民眾對於同性戀認知皆屬較清楚,大部分反對過去對於同性戀的種種刻板印象,如性關係較複雜、私生活不檢點、是一種疾病或不正常的行為等。3.由於受訪者的年齡分佈以青壯年人口居多,該年齡層的受訪者普遍教育程度為大學(專)或以上,其接觸的資訊多元且廣泛,因此也較容易接受新的議題。本次研究調查反映出民眾普遍接納同性戀 者,多數受訪者願意與同性戀者做朋友,而絕大部份受訪者不會因個人的性傾向而拒絕與他們共事、交友或接觸。但若問及受訪者自己的子女若為同性戀時,受訪者的意見則明顯保留,可見民眾在面臨自己本身的親友是同性戀者時,其接納程度也較為嚴格。結論:大部分受訪者縱然對同性戀行 戀行 為的看法有所保留,亦不鼓勵同性戀,但社會普遍接納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他們享有交友、求職等權利。不過「接納」不等於「認同」,「不認同」不等於「歧視」,社會應該鼓勵不同意見的人彼此和平共處,不應強逼大眾認同一些在倫理上具爭議的行為,強行消除社會上對同性戀的不同意。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