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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論孝道對品德教育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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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謝居憲; | 書刊名 | 儒學研究論叢 |
卷 期 | 2 2009.12[民98.12] |
頁 次 | 頁233-248 |
分類號 | 528.32 |
關鍵詞 | 品德; 品格; 孝; 自律道德; 羅近溪;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臺灣於 2004年啟動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希望培養知善、樂善與行善的全人,並進而形塑社群道德文化。然而,若不能對「知善、樂善及行善」之道德原則有清楚的認識,必然在「實踐根據」上難有明確的掌握。相對地,由於無法掌握道德動力的根源,在推動上,恐怕難能真正落實樂善、行善。是以,若要知善、樂善與行善,必須對於「善」的根源要有清楚了解。意即在推動品德教育時,要先了解真正的「品德」是不會因時因地而有所變質的。而真「品德」之所以可能,筆者認為惟有回歸「自律道德」。即必須回到自我立法的良知本心上。惟有如此,品德方有可能被建立。而要契入、回歸良知,筆者認為羅近溪從孝弟慈契入的良知,是最可行的進路。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