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籤選單縮合
| 題 名 | 粵港澳區域合作協議的法學思考=Legal Aspects of the 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s between Hong Kong, Macao and Guangdong |
|---|---|
| 作 者 | 李燕萍; | 書刊名 | 澳門理工學報. 人文社會科學版 |
| 卷 期 | 15:3=47 2012.07[民101.07] |
| 頁 次 | 頁102-107 |
| 分類號 | 551.282 |
| 關鍵詞 | 廣東; 香港; 澳門; 行政協議; 區域合作;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面對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勢趨,區域合作協議成為粵港澳地區協調發展的重要方式之一。《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分別是關於粵港、粵澳合作的首要綱領性文件,是粵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里程碑。協議賦予粵港、粵澳合作新的內涵,在框架協議之下,粵港、粵澳可就一些措施先試,這將粵港澳三地居民的公共生活產生重要影響。從法律上清晰界定行政協議的性質、主體、法律效力等問題,有助於合作計劃的順利實施和發展。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