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返回
/NclService/
快速連結
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國家圖書館
English
開啟查詢結果分析
查詢資訊
期刊論文索引(找篇目)
期刊指南(找期刊)
近代 (1853-1979年) 港澳華文期刊索引
漢學中心典藏大陸期刊論文索引
中國文化研究論文目錄
期刊瀏覽
檢索歷程
期刊授權
出版機構
公佈欄
常見問題
軟體工具下載
:::
首頁
>
查詢資訊
>
期刊論文索引查詢
>
詳目列表
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法令月刊
63:11 2012.11[民101.11]
頁23-48
地方制度;地方自治
>
警政;公安
相關文獻
危害防止措施行使的合法性--兼論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58號判決
從危害防止法理探討預防性措施的合法性
買到有違建的房屋需要負責拆除嗎?
干涉行政法上整治責任之繼受及界限--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為範圍: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九四一號判決
再論民法上狀態責任與行為責任的區分--從功能法的角度看兩者在公私法體系中的定位
污染之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
行政罰責任概念與責任類型暨責任競合問題之探討
行政罰責任人之競合與裁罰順序--以公同共有土地違法使用之處罰為例
危害防止法上責任繼受與成本分擔
土壤污染行為人整治責任概括繼受之法律問題--以德國法之比較為中心
頁籤選單縮合
基本資料
引用格式
國圖館藏目錄
全國期刊聯合目錄
勘誤回報
我要授權
匯出書目
題 名
危害防止措施行使的合法性--兼論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58號判決
作 者
李介民
;
書刊名
法令月刊
卷 期
63:11 2012.11[民101.11]
頁 次
頁23-48
專 輯
裁判評析
分類號
575.8
關鍵詞
危害防止
;
風險預防
;
危害預防
;
危害調查干預
;
危害排除
;
行為責任
;
狀態責任
;
語 文
中文(Chinese)
頁籤選單縮合
推文
引用網址
引用嵌入語法
Line
FB
Google bookmarks
本文的引用網址:
複製引用網址
本文的引用網址:
複製引用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