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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臺灣CEDAW的初次國家報告與人權的監督機制--一個聯合國體系之外的獨特案例=Taiwan's Initial Country Report of CEDAW and Monitoring Mechanism for Human Rights--An Unique 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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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陳瑤華; | 書刊名 | 臺灣國際法季刊 |
卷 期 | 8:2 2011.06[民100.06] |
頁 次 | 頁53-93 |
專 輯 | 婦女及兒童權利保障與國際法 |
分類號 | 544.52 |
關鍵詞 |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婦女人權; 國家報告; 監督機制; 戒嚴; 解嚴; 白色恐怖; 臺灣民主化; CEDAW; Women's human rights; Country report; Monitoring mechanism; Martial law; Abolishing of martial law; White terror; Taiwan's democratization;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雖然批准CEDAW的文件無法送交聯合國秘書處存放,台灣政府仍完成CEDAW的初次國家報告;並邀請聯合國CEDAW委員會專家,來台灣審查報告。對於民主化的台灣而言,依循國際標準落實婦女人權保障,自然有其主觀上特殊的意義。另一方面,聯合國人權報告監督體系的日益成熟,在監督各國落實女性人權保障方面,的確有很多客觀的斬獲。基於以上的思考脈絡,本文嘗試從兩方面來分析:一、為何台灣政府願意遵守聯合國訂定的人權標準?這個問題涉及台灣過去反對極權、反戒嚴的民主化發展,以及這個發展成果所帶來的新議題。其次,為何客觀方面需要按照聯合國的人權標準,來建立台灣的人權監督機制?以上兩個因素涉及:聯合國如何在冷戰前發展出國際人權的監督機制,以及台灣應該轉化這個機制為國內監督的理由。最後,我們必須探討:審查國家女性人權報告對於台灣人權的發展有何影響?探詢這個影響是否有助於鞏固及深化台灣之民主化成果。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