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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論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以所有權歸屬為中心=The Contracts of Borrowing Other's Name for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Focusing on the Attribution of Owner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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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卓心雅; Cho, Hsin-ya; |
期刊 | 法學新論 |
出版日期 | 20111200 |
卷期 | 33 2011.12[民100.12] |
頁次 | 頁91-113 |
分類號 | 584.21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借名登記; 不動產借名登記; 所有權歸屬; 無權處分; Borrowing other's name for registration; Borrowing other's name for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The attribution of ownership; The disposition of any object which is made by a person without title; |
中文摘要 | 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係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出名人)將其名義提供他方(借名人)辦理不動產登記並受讓所有權,惟對該不動產之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均應由他方(借名人)為之。」,該契約之效力應為有效。於不動產借名登記之情形,該不動產之所有權應歸屬於出名人,蓋無論從不動產登記制度目的與其效力之維護、所有權變動要件、借名登記契約之屬性(所有權權能限制契約)或自當事人真意而言,均應認為出名人已受讓該不動產之所有權,如其處分該不動產亦屬有權處分,僅對借名人負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之責任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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