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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應考資格查驗便民服務措施--以100年警察特考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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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翁文斌; | 書刊名 | 考選論壇 |
卷 期 | 1:3=3 2011.07[民100.07] |
頁 次 | 頁120-131 |
分類號 | 573.44 |
關鍵詞 | 應考資格; 應考資格審查; 審查流程; 便民服務; 執行策略; 警察特考;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自本(100)年起,警察人員初任考試採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 生與一般大學、專科、高中畢業生分別取才之雙軌制實施,中央警察大學畢業、臺 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各等類別應考資格者,始得 應警察人員特考;非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非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並符合各 等類別應考資格者,始得應一般警察人員特考。考量警察特考應考資格範疇明確, 應考人學歷條件或考試及格資格得由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及考試院掌 管之檔案進行查驗,爰警察人員特考應考人報名時不須繳交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明文 件;此項措施可達成簡便應考人報名手續、落實應考資格審查正確性、提高審查效 率及功能等目的。 爰將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應考資格查驗便民服務措施的緣 由、過程及結果略作說明,除利經驗傳承外,亦可為後續辦理考試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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