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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專技人員獸醫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制度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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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中文) | 張淑美; | 書刊名 | 考選論壇 |
卷期 | 1:2=2 2011.04[民100.04] |
頁次 | 頁79-93 |
分類號 | 573.448 |
關鍵詞 | 專技人員全部科目免試; 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專技人員檢覈; |
語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中華民國憲法第86 條規定,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 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據此,我國將公務人員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考試分別建制,以選拔不同資格之人員分別為國家社會服務。為活絡國家人才, 因應各機關用人需要,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間亦有相互交流機制設計, 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資格者要成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舊制之獸醫人員檢覈辦 法規定,可經由免試檢覈,依新制之專技人員獸醫師考試規則規定,可經由全部科 目免試取得;經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者欲成為公務人員,可藉由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 員條例規定轉任。惟隨著時代更迭,社會環境變遷,現行兩種資格人員相互交流之 機制設計是否宜重新檢視,本文謹就專技人員獸醫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專技人員 轉任公務人員、獸醫師法等沿革所面臨任審考用落差及變遷歷程等進行探討,另受 限於公務人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規定,及專技轉任條例排除檢覈及格人員規定,使 具獸醫師證書者透過全部科目免試制度重覆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並非公務人員與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相互交流之制度設計原意等問題,提出建議思考方向,俾提供考 銓任用機關進行通盤檢視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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