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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明初胡惟庸案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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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洪薏筑; | 書刊名 | 史匯 |
卷 期 | 14 2010.09[民99.09] |
頁 次 | 頁7-29 |
專 輯 | 政治與士人 |
分類號 | 626.1 |
關鍵詞 | 胡惟庸; 朱元璋; 劉基; 李善長;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明代洪武一朝中後期屢興大獄,最著名的莫過於以胡惟庸(?-1380)、李善長 (1314-1390)、藍玉(?-1393)為首犯的二次大獄。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 案發,胡氏遭下獄誅死,其餘黨人陳寧(?-1380)、涂節(?-1380)等一併坐誅。十年 後,李善長被揭發因曾與胡氏相善而以結黨謀逆罪誅死,曾與胡、李二人交結之 功臣、倶坐黨禍。二十六年(1393),藍玉黨獄又因與胡案牽連再起,誅死者甚眾, 當年獲封爵位之功臣宿將幾乎誅戳殆盡,因此「胡惟庸案」可說是掀起二獄之開 端。 「胡惟庸案」案發後,朱元璋(1328-1398)即革中書省、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 督府、廢御史臺,隔兩年改立都察院。三府之廢改,將所有軍政大權集中於皇帝 一人,達成朱元璋心中理想之專制政體,因此胡案亦是朱元璋改變體制的關鍵。 然明代史家鄭曉(1499-1566)曾言:「國初李太師、胡丞相、藍國公諸獄未可知」1。 《明史》亦云:「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2。顯示此案獄情出現許多啓人疑 竇之處。本文將透過胡惟庸人格分析、胡案案發過程與部分疑點考定,探討此案之成因。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