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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論兩岸協議之國會監督:立法院設置「兩岸事務委員會」的法理與實際=Congressional Supervision on Cross-Strait Agreement: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etting up Cross-Strait Affairs Committee, Legislative 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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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清水; Wu, Ching-shui; |
期刊 | 法學新論 |
出版日期 | 20101000 |
卷期 | 26 2010.10[民99.10] |
頁次 | 頁105-135 |
分類號 | 581.244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世界貿易組織; 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兩岸協議; 國會監督; 特種委員會; WTO; ECFA; Cross-strait agreement; Congressional supervision; Special committee; |
中文摘要 | 兩岸關係既然特殊,則如何以特別手段落實憲法規範,即為各憲政機關無可旁貸之責任。行政部門既已在一般性功能組織之外,另設陸委會以統籌處理大陸事務,則立法院為因應此一憲政作為、落實憲政責任,依憲法及增修條文、憲法解釋、法律規範、國會自主原則及國會慣例、談判策略及技巧、組識功能作用等因素,而為內部相應之委員會調整,即為當然之理。因此,在兩岸協議簽署過程中,由代表國民主權原則之立法院特設「兩岸事務委員會」適度參與和監督,以實現憲法託付,應具合憲性、合法性及正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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