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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清代乾隆朝(1736~1796)崇文門之研究 |
|---|---|
| 作 者 | 蔡秉叡; | 書刊名 | 史穗 |
| 卷 期 | 1 2007.04[民96.04] |
| 頁 次 | 頁126-156 |
| 分類號 | 564.19207 |
| 關鍵詞 | 崇文門; 乾隆; 和珅; 戶剖; 內務府; 胥吏;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明清兩代,崇文門均為戶部稅關之一,因位於京師門戶,南北貨物進京均需納稅。清初歲遣戶部滿司官一人,以及內務府司官一人為正、副監督。自乾隆朝後,崇文門監督乃皇帝指派親信大臣督責,以確保皇室用度無虞。 皇帝本身除了對崇文門監督人選有相當慎重考量,為確保皇室用度無虞之外,亦會對監督個人之言行舉止、是否負責踏實非常注重。崇文門每年稅收數額除了正稅收入外,尚有不少數額不定的贏餘銀收入,並由稅關監督自行奏聞。而稅銀去向,正項一般交戶部,贏餘銀則請旨處理,或歸戶部或撥內府與賞賜,因此,崇文門之稅收流向與戶部尚書、內務府總管大臣密切相關。崇文門另外一項重要職責為貨物的賣出與買入,透過各類變賣方式得知崇文門管理之財政運作龐雜,監督經手之款項多與戶部、內務府之財政流通相關甚密。 崇文門之衙役胥吏憑藉職權,對商民濫行需索,惡名遠播。更有甚者,連地方官員進京陛見之際亦不得倖免。歸咎其弊端,乃亂自上做、風行草偃使然。因皇帝需靠崇文門贏餘增加皇室收入,故不得不對稅關之部分陋規有所妥協。儘管歷朝上諭一再三令五申,直至民國時期,對實際上胥吏的舞弊勒索仍是無法根除。 透過分析乾隆朝崇文門稅關之具體運作,不但釐清了清代榷關制度與皇室財政間之關聯性。同時也對於傳統觀念中「乾隆盛世」河清海宴之形象做出不同角度之詮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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