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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明代遴選后妃及其規制=The Imperial Concubine Selection System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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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邱仲麟; Ch'iu, Chung-lin; |
期刊 | 明代研究 |
出版日期 | 20081200 |
卷期 | 11 2008.12[民97.12] |
頁次 | 頁1-58 |
分類號 | 626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選婚; 后妃; 宦官; 審美觀; 賄賂; Beauty selection; Imperial concubine; Eunuch; Aesthetic concept; Bribery; |
中文摘要 | 本文分為三部份,首先考察歷次選后妃的情況及其變化,接著討論採選標準、經費, 與宦官在採選中的角色。明代自天下遴選后妃,始於洪武二十七年,採選範圍涉及許多 省份;至於選太子妃,初期亦涉及多省,但後期則僅在京師及北直隸。整體而言,採選 範圍主要在北京、華北五省及南直隸。明代採選后妃,除明世宗在位時曾派文官之外, 均是遣宦官至各地進行初選,其後再將獲選的數百名或數十名淑女,送至紫禁城中複 選、決選。每逢採選之年,各縣必須負擔造冊紙張,及蒞臨官員食宿等費用,而北京由 於採選頻率最高,加上每次決選均在北京,更較其他地方負擔要重。明代甄選后妃的年 齡,多半在十四至十六歲之間。其採選標準,除要求德性賢淑、舉止合宜之外,也必須 是身材較高、五官端正,牙齒整齊,頭髮明潤,身無瘢痕及疾病者,甚至聲音、皮膚、 乳房、性器官、體味等也在品評項目之內。而宦官因被派往各處進行初選,常有騷擾地 方並勒索錢財之事。在紫禁城複選至決選的過程中,主事太監因可以參與意見,故常成 為賄賂的對象,甚至影響到最後的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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