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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臺灣地區小型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制度之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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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廖啟承; 林奇剛; 秦孝偉; 尤文廷; 林玟辰; | 書刊名 | 東南學報 |
卷 期 | 32 2008.01[民97.01] |
頁 次 | 頁169-178 |
分類號 | 445.4 |
關鍵詞 |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生產販售; 管理辦法; 相關罰則; 審定登記;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摘 要 本研究探討現行審定登記管理制度之可行性分析,並提出改善建議及研擬簡化整體 管理架構。本論文包括管理制度之檢討分析、調查分析已審定登記之預鑄式建築物污 水處理設施之規格及安裝使用之問題、評估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適合處理水 量與設施容量及建置簡化之審定制度。 現階段相關管理仍存在問題包括1.預鑄式處理水量因未有限制,限於運送車輛,多 槽者未將各槽連接固定於底座,於現場安裝時常有槽體錯接之情形;2.查驗過程中發現 於審定登記內容不符、虛偽不實或引起誤解之表示或表徵時,水污法未訂有相關罰 則;3.住戶對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維護率低,依本研究調查200處現有預 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安裝及操作維護情形,僅57%有開機操作且大部份未依建築 法之相關規定進行安裝,如未設置獨立電表、儀器電器箱或設置自動控制箱、槽體人 孔密閉或人孔蓋堆置雜物或不易打開等。 為解決上述問題,建議1.依驗證結果,規格化之設施容量應符合內政部所定之設計 技術規範;2.修訂水污染防治法,明定與審定登記內容不符之處分依據;3.成立測試中 心,簡化自行設計審定登記申請之實質審查;4.將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標檢 局應施檢驗項目,以確保設施之生產販售皆能符合經審定登記之規格;5.訂定建築物污 水處理設施製造、安裝、操作維護之管理辦法及相關罰則。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