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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大學評鑑指標訂定與高等教育政策規劃執行之落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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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開一心; | 書刊名 | 嶺東通識教育研究學刊 |
卷 期 | 2:2 2007.08[民96.08] |
頁 次 | 頁151-184 |
分類號 | 525.675 |
關鍵詞 | 大學評鑑; 評鑑指標; CIPP評鑑模式; University evaluation; Indicator; CIPP;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大學評鑑執行逾三十年,近年來愈受矚目,主要是評鑑背後牽涉諸多資源利益。自1975 年以來實施的大學評鑑結果常被教育部用來作為改進大學教育及擬定高教政策之參考。由於大學評鑑實施過程由教育部主導,評鑑指標的選定常依據高教政策之需求而定;然此舉的公平、公正性卻常遭質疑。批評者認為大學評鑑的精神遭到蹂躪,不僅被誤用為大學聲望調查手段,評鑑結果也遭量化評比成為國家公告的大學排行榜。尤其不宜的是評鑑結果被高教決策單位當成教育部補助各大學經費,以及教育部核准私立大學彈性收費之重要依據。 國內現行大學評鑑的問題之一是:目前用以評鑑大學效能各項表現指標的訂定與採行,呈現明顯偏重以評鑑菁英教育(Elite Education)的研究大學績效指標(Accountability Indicators)為主。這型評鑑指標模式與現行之高教政策走向,亦即以成立社區大學、學院或二年制技術院系,著重教學為主的普通教育(Mass Education)或技職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確有自相矛盾、互相違背之實。問題之二:由教育部主導選定評鑑指標之方式,其指標雖能符合一般系所業務(如教育目標、教學研究、輔導、推廣、及發展)之標準,卻難以配合性質屬性不同或系所獨特專業之需求(如以技能專長為主之體育學院、藝術學院等)。此類評鑑指標的訂定,不僅違背「評鑑必須切實依據大學傳統、目標、與學術文化」之原則,且不符鼓勵大學分類發展特色之高教政策。問題之三:因高教決策單位將評鑑結果列入教育資源分配之參考指標,誤導各受評之系所校院,為因應評鑑指標所著眼之評鑑項目,而調整現行制度或未來發展方向,進而模糊各校院各系所之特有專業或屬性特質,打亂各校院各系所之特定專業或屬性特質之發展腳步。 本研究旨在評析大學評鑑指標的選項與高教政策規劃與執行間之落差與矛盾,並說明表現指標之選擇與訂定過程與高教政策制定間之關係,期能使表現指標之選擇與訂定與高等教育政策走向互相配合,更期望決策者於選取及訂定大學評鑑指標之際,賦予抽象指標具體操作型定義,並將既定政策走向列入考量,得以大學評鑑指標之選定來落實決策單位現行之高教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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