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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美國通訊監察法制之研究=A Study on the U.S.A.'s Legal System of 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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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曾正一; | 書刊名 | 警專學報 |
卷 期 | 3:8 民95.12 |
頁 次 | 頁27-51 |
分類號 | 581.2324 |
關鍵詞 | 監聽; 通訊監察; 監聽法; 通訊監察法制; 通訊自由權; 隱私權; 偵查法制;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通訊自由權與隱私權是人民基本權體系中的重要一環,更是思想自由與人性尊嚴的具體化,應受到憲法的直接保障。然在當前通訊設備蓬勃發展的時代,犯罪的實施已逐漸不受時空環境的限制,犯罪人利用先進的通訊設備為犯罪的聯絡工具,進而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及人民福祉的案件屢見不鮮。由此可知,為有效防制犯罪,對於通訊工具予以適度的監察確有必要。偵查機關若能透過合法且受司法監督的通訊監察,事先掌握犯罪成員、手法與動態,將有助於防制犯罪的發生,符合社會大眾對維護治安和打擊犯罪的期待。惟此項偵查方法必然將侵犯人民之通訊自由權與隱私權,直接挑戰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規範。職是之故,如何建構健全且完善的通訊監察法制並予以落實執行,使偵查機關不僅能夠善用科學偵查技術以有效防制犯罪,同時又能充份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不受非法侵害,以符合憲法兼顧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社會公益之本旨,實屬偵查法制上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有鑑於此,本文認為研究分析法制先進的美國之相關立法,吸取美國法制規範的優點與實務運作經驗,應有助於我國通訊監察法制的更臻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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