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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肢體骨肉瘤之診斷與治療暨臺北榮民總醫院15年臨床經驗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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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陳正豐; 陳威明; 陳天雄; | 書刊名 | 臨床醫學 |
卷 期 | 58:4=346 民95.10 |
頁 次 | 頁266-276 |
專 輯 | 骨科專輯.中 |
分類號 | 416.66 |
關鍵詞 | 肢體; 骨肉瘤; 肢體保留手術; Extremity; Osteosarcoma; Limb salvage surgery;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骨肉瘤(osteosarcoma)為一好發於成長中青少年的原發性肉瘤,在六零年代肢體骨肉瘤的治療大多採取截肢手術,對成長中的青少年身心衝擊很大,家長也往往無法接受。在近三十多年來,隨著診斷影像學,化學治療及腫瘤切除術重建手術的長足進步,除了小於10%的病人必接受截肢手術之外,九成以上的病人都可以在腫瘤廣泛性切除後,經由各式各樣的重建技術,將肢體保留下來,不必要受到截肢之苦。經由詳細的診斷及腫瘤探查、腫瘤分期、切片、輔以術前化學治療,腫瘤切除及其重建、配合術後化學治及術後追蹤,骨肉瘤的存活率已大幅提昇。臺北榮民總醫院骨科部自1989年至2003總共治療123例高度惡性肢骨肉瘤,據統計目前5年存活率高達70.05%,局部復發率為26%,其成果可以跟國外知名腫瘤治療中心相比擬。然而,我們發現國人平剛腫瘤大小280毫升,比國外報告平均180毫升大的許多,主要因為國人就醫習慣國情之不同,常常未尋求正規治療,延誤時機,徒增加手術困難度及影響預後。此外,再進一步研究分析顯示,除了腫瘤大於280毫升,alkaline phosphatase昇高,局部復發及遠處轉移是影響存活率的危險因子,至於性別、年齡、腫瘤發生部位、組織學上細胞型態不同、lactic dehydrogenase數值高低,有無病理性骨折及有無跳躍性病灶對5年存活率並無統計上明顯的差異。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