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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名 | 從日本法觀點檢討我國不動產說明書與解說之問題--以不動產仲介業務為中心 |
|---|---|
| 作 者 | 陳立夫; | 書刊名 |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 |
| 卷 期 | 87 民95.10 |
| 頁 次 | 頁5-21 |
| 分類號 | 554.89 |
| 關鍵詞 | 不動產經紀業; 不動產仲介業; 不動產說明書; 不動產交易; 不動產法;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中,課予不動產經紀業者負有製作不動產說明書及解說之義務;而此等規範,乃為落實其「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交易者權益」立法目的之關鍵性機制。然而事實上,該條例作論規定上或施行上,均因存在諸多偏差、缺失之處,致其立法目的,受到相當嚴重之侵蝕,且實務上亦常見不動產交易糾紛。另因就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立法過程及內容以觀,其內容建構有相當程序係參酌日本之不動產仲介制度;且目前有關不動產交易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中之仲介業處理者,已達相當高之比例。有鑑於此,本文爰擬闡釋日本有關不動產重要事項說明書內容及解說義務相關規範之真義,並以此觀點檢視我國有關不動產說明書內容及解說義務之問題點,提供相關制度改進及修法之建議。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