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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新的熟番地權--清代臺灣之屯番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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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吳奇浩; | 書刊名 | 暨南史學 |
卷 期 | 7 民93.07 |
頁 次 | 頁43-90 |
分類號 | 627 |
關鍵詞 | 屯番; 番屯; 熟番地權; 屯餉; 養贍租;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乾隆末年,清廷於臺灣推行的屯番制度,創造出兩種新的熟嶓地權—屯餉與養贍埔地,以之為屯番的薪俸。此後,清廷為了維持屯番制度的運行,對這兩種熟番地權給予一定程度的關注與維護。因此屯番制度也成為臺灣後半期最主要,也是最有系統的番地保護措施。 以往關於屯制之制度層面的研究,多認為此制度的問題叢生。然而在屯番制度與熟番地權的關係方面,柯明的研究卻指出屯制對於番地的保護有一定的成效。誠然,清侹維護屯番地槽的態度頗為積,不斷的清釐屯業、整頓屯務,希望保持原本規劃的數額,保障屯番的收益。但以整個制度的演進過程觀之,屯制之發展因為面臨眾多的內外因素,而顯的漏窳百出,屯餉與養贍埔地也因此不斷地流失。依規定,屯餉是由官方向屯地徵收屯租,而從中撥發屯餉給屯番。然而在收發的過程中,卻往往發生地方官員執行不力、屯弁私吞屯餉、官府挪用屯租等問題,致使屯餉的發放常不足數。又養贍埔地因距離屯所過程,屯番必須將土地租佃與漢人耕種,漢佃越界霸佔、抗納短欠之弊層出不窮;而且民間土地交易的管道與名目相當眾多,官員頒行的措施實難禁絕屯業之違法交易。最終,在屯番收入已毫無保障的情況下,屯番制度遂於清末廢弛。易言之,清廷對於屯番田業保護態度雖然積極,但是保護成果卻不完善,而其原因系來自官府、民間,以及制度本身等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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